交通部在30项条件下,有条件批准峇六拜轻快铁计划!
交通部长陆兆福今日宣布,交通部昨日在2010年陸路公共交通法令第83及84条文下,批准槟州经济策划单位,提出有关峇六拜轻快铁计划的申请后, 给予有条件批准。
那30项条件包括:必须取得轻快铁计划及南部填海计划的详细环境评估报告批准、进行社会影响研究、古迹影响研究、交通影响研究,以及其它技术、社会、监管等层面的条件。
他也透露,在该法令第82(2)条文下,一旦交通部给予有条件批准,申请者必须向陆路公共交通机构办公室,呈上所有相关文件,以向大众展示,为期3个月。
“时间从申请者通过报章公布展示后的当天算起。”
完整文: chinapres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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